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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对外国企业和个人开展经贸活动的禁止性、限制性法律法规
2008-11-24 16:48  文章来源:驻埃及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政策

  1、2005年770号进出口实施法
  埃政府对从事进口业务有严格限制,必须是埃及人才能注册从事进口业务的公司;外国人不得在埃及从事商品流通和批发业务;在埃及开办超市和连锁经营要经过特别委员会审批通过。

  2、2003年12号劳动法
  非埃及人不得从事职业介绍、为企业招募员工等经营活动,不得在埃及从事导游、东方舞等职业。

  3、1998年89号招投标法
  埃及各类政府项目招投标时,埃及投标者报价如果高于其他投标者15%,仍视为同等价格水平;
只允许埃及人注册从事投标业务的商业代理。

  4、1976年106号城市建设实施法
  建筑和运输服务行业,外资股份仍受到限制。在建筑服务行业,必须是合资企业,且外资股权不得超过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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