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埃及苏伊士湾西北区开发建设大事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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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1-17 15:23 文章来源:驻埃及经商参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1994年10月-2006年1月)
1994年10月和1996年5月,时任副总理朱镕基和国家主席江泽民分别访问埃及。埃方提出,愿意在埃及苏伊士地区划出一块土地给中方使用,由中方在埃及建立一个自由区。中方答应对此予以考虑。
1997年4月,埃及总理詹祖里访华,与李鹏总理就我国帮助埃及建设自由区事宜签署了两国政府谅解备忘录,中方承诺:由我国帮助埃及在苏伊士地区建设自由区,并提供建设经济特区的经验,对有关自由区建设的研究报告进行评估,鼓励中方企业界参与项目建设。
1997年7月,以中国特区办副主任万季飞为团长的中国专家考察组对埃及自由区进行首次考察,向两国政府提交了一份考察报告。
1997年9月,以外经贸部刘山在副部长为团长的考察组对埃及自由区进行第二次考察,签署了两国政府第二个有关特区的谅解备忘录,考察组在考察报告中指出,埃方强烈要求与中方合建苏伊士经济特区。
1998年3月,埃及技术代表团访问天津开发区,就成立埃中合营投资公司,共同开发建设苏伊士特区2平方公里起步区达成协议。5月份,天津开发区副总经理夏宝才率团出访埃及,与埃方四家企业签署了合资合同。10月份,合营公司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标志着合营公司正式运行,中埃共建苏伊士特区项目正式启动。
1998年6月份,埃及政府通过了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规划方案,并在1999年8月份进行了调整。整个特区规划面积为233平方公里,共分为13个地块。各地块由开发公司自主开发,其中,埃中合营公司负责对三号地块的开发。
1999年4月,埃及总统穆巴拉克访华,专程前往天津开发区参观、考察。穆巴拉克总统表示,苏伊士特区对埃及来讲,很重要,天津开发区能参与建设是埃及的荣耀,希望中国为合作开发苏伊士特区做出更大的贡献。在两国元首共同签署的联合公报中,特别指出:双方同意,抓紧、抓好埃及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建设项目,鼓励双方公司、企业加强往来,促进投资,加强交流与合作,并为这些活动提供便利。在穆巴拉克总统访华期间,埃中合营投资公司与天津开发区苏伊士国际合作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中方编制苏伊士特区三号地块整体发展规划的合同。
1999年9月30日,埃及政府总理发布了1999年第3757号总理决定,将苏伊士特区定位为新工业区,享受1997年8号投资保障和鼓励法规定的各项政策优惠。
1999年9月份,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天津市政府举行三方联席会议,决定率先在起步区内建设一批通用型标准厂房,为进区企业服务。2001年1月16日,按照8号法正式组建了埃中苏伊士置业公司,实施标准厂房项目。2002年6月,第一栋标准厂房正式竣工并通过初步验收(该厂房至今空闲)。
2000年5月,埃中合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核批准苏伊士特区三号地块总体规划。并将规划中确定的2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扩大到3.67平方公里。
2002年6月份,埃及政府颁布埃及经济特区法,即2002年83号法。同年9月份,埃及政府颁布了该法的实施条例,即2002年第1625号总理决定。
2002年10月7日,穆巴拉克总统召开政府扩大会议,研究在苏伊士特区实施特区法的建议。该建议提出,将苏伊士特区面积调整为51平方公里,其中包含10平方公里居住区,采取配套开发的方式分两期进行建设。穆巴拉克总统强调指出在新规划中要减少环境污染和最大限度受益于已实施的项目。
2002年12月3日,埃及政府奥贝德总理召集会议,决定由投资总局局长、苏伊士省省长、住房部部长组成委员会,负责苏伊士特区的筹备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苏伊士特区组建方案进行再论证。在特区法正式实施之前,仍按照8号法律和其他法律在苏伊士特区进行公司注册。待特区法正式实施后,位于特区内的、有意执行特区法的企业可以自愿提出申请,将企业的法律地位改为适用特区法。
2003年2月3日,埃及颁布2003年第35号总统决定,宣布将苏伊士特区确定为经济特区,成立苏伊士经济特区管理机构。范围包括原苏伊士特区1-4号地块,以及5号、7号、9号地块。开发面积为90.2平方公里。总统决定规定,特区法生效时特区内现存企业可以继续按照企业注册时依据的法律运行。
2003年3月,埃及颁布2003年第91号总统决定,任命夏拉维工程师为苏伊士特区机构主席。
2003年6月,埃特区机构公布了苏伊士特区建设、发展和运作的思路:选择一家世界级公司,对特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整个特区作为一个整体区域,统一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统一建设基础设施、统一对外招商、统一考虑投资项目布局。在特区成立时业已存在的公司将分情况纳入特区管理范畴。
2003年9月,埃及苏伊士特区机构主席夏拉维访问中国,考察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浦东新区、参加了中国厦门9.8投洽会开幕式。厦洽会期间,商务部陈健部长助理会见了夏拉维主席,并表示,中国政府支持企业到埃特区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共同发展。夏拉维主席表示,将在五个月后公布特区开发建设的整体方案。
2003年9月22日,苏伊士湾西北经济特区机构与爱尔兰IDI公司签定合同,委托其制订苏伊士特区开发规划,对特区管理和招商提供咨询服务,并在特区内建设实验区,吸引建设6个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投资项目,作为特区建设样板。埃及总理奥贝德出席了协议的签字仪式。
2004年1月7日至11日,商务部工作组考察苏伊士特区。考察组肯定了特区开发建设的整体工作,同时提出,特区工作要争取主动,及时沟通,促进合作;集中有限资金,办好一批项目,树立中国参与特区建设的形象,静观埃及的发展和变化。
2004年1月16日,埃及政府总理以2004年58号政府总理决定宣布,成立以夏拉维为首的、由十七人组成的苏伊士湾西北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十个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苏伊士省的代表以及三名投资商代表和三名专业人士。
2004年1月29日,胡锦涛主席对埃及进行国事访问。在与埃及总统穆巴拉克举行的会谈结束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胡主席指出,中埃双方都非常关注苏伊士湾西北特区的开发建设问题。中方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推动两国在苏伊士特区的合作,目前,已经为在该地区进驻合作项目准备了适宜的条件,一些中国公司近期将要入驻这一地区设立生产型投资项目。胡主席表示,中国将继续加强与埃方的合作,进一步鼓励中国公司到该地区投资,以造福于双方。
2004年1月29日,商务部于广洲副部长在随胡锦涛主席访问埃及期间与埃特区主席夏拉维代表双方政府签署了关于双方加强在埃及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04年2月19日,商务部魏建国副部长到天津现场办公,进一步贯彻落实胡主席对埃及苏伊士项目的重要批示,促进和加快特区建设。
2004年2月25日,夏拉维主持召开埃及苏伊士湾西北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特区机构2004/2005财政年度预算,批准使用2.7亿埃镑用于特区开发建设。明年,5平方公里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完成后,将正式迎接世界各地投资商前来投资。奥贝德总理决定,成立由住房部部长为首的部长委员会,与经济特区内现有的开发公司就各公司退回尚未开发的土地,并对已经支出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偿,或作为股份参与即将成立的苏伊士湾西北经济特区开发控股公司一事进行磋商。他强调将把维护现有投资者权益放在优先考虑位置,并动员他们将自身发展与特区总体规划相融合。
2004年5月22日至25日,商务部魏建国副部长率代表团就中埃特区合作事对埃及进行专访。访问期间,魏建国副部长分别与埃及时任总理奥贝德、外交国务部长纳加、外贸部长加利、投资总局主席贾姆拉维以及特区机构主席夏拉维举行了会谈,就如何加强两国在苏伊士特区的合作广泛交换意见,并就通过加强互访、建立部长级的联合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中资企业进驻特区时遇到的问题、埃方在调整特区政策时对中方在已有的投资利益给予保护以及进一步推动中方企业来特区投资等问题达成共识。
2004年5月24日,魏建国副部长与埃及外交事务国务部长纳加分别代表中埃双方签署了“苏伊士西北经济区一站式投资服务大楼项目考察换文”。根据换文,中方将派遣9名专家赴埃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初期考察。
2004年7月11日,中纺机无纺布项目正式在埃苏伊士西北经济区注册,并于7月18日领取了税务登记证。无纺布项目是自埃特区法公布实施以来第一个根据该法律注册的项目。目前,正在等待埃特区机构正式批准项目用地。
2004年8月18日,由中方投资在埃苏伊士特区建设的第一个生产型项目“白玫瑰针织成衣项目”正式开工投产。
2004年11月16日—27日,由中国开发区协会主席刘培强率领的专家考察组在埃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进行了为期10天的考察。
2004年11月21日,埃及总理纳吉夫发布命令,授权投资部长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执行经济特区法和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建立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管理总局的总统令。投资部长负责准备必要的研究报告,发布有关的命令,以推动执行2003年第83号总统令。总理令包括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管委会和管理总局的领导权归投资部长,通知投资部长发布有关在执行经济特区法时所需要的条例、命令和制度,并根据所发生的情况做出调整。总理令要求投资部长必须准备关于经济区的阶段性报告,以便提交内阁会议研究,并做出必要的决定和命令,报告包括经济区所取得的积极进展和经济区所面临的一些障碍。
2004年11月23日,由商务部援外司组织的我援埃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一站式”投资者综合服务大楼专家考察组抵埃,12月23日圆满完成各项搜资、勘查工作。
2004年12月4日—7日,为继续深入落实胡主席年初访埃的后续行动,商务部薄熙来部长率领大型经贸考察团专门就加强中埃在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的合作访问埃及,分别会见了埃总统穆巴拉克、总理纳吉夫、贸工部长拉西德、国际合作部长纳佳等近10位埃及政府要员,并亲自率领100多位中国企业家前往经济区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办公,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两国在经济区的各项合作。
2005年1月1日,驻埃及使馆经商处崔明谟公使衔参赞带经商处全处同志和埃中合营公司中方代表、中纺机集团无纺布项目代表到埃苏伊士经济区调研。共同查看三号区块的供水、供电、通讯等接点的最新情况,协调无纺布项目的建厂用地问题。
2005年1月18日,投资80万美元的天津不锈钢餐具项目依照8号法在投资与自由区总局完成注册手续,该项目将作为中方投资的第二个生产型项目入驻经济区。
2005年1月26日—29日,由大连实德集团副董事长徐斌带领的经济区考察团访问埃及,分别会见了埃投资和自由区总局副主席、埃经济区管理机构主席,并在经商处崔公参、埃中合营公司等的陪同下前往苏伊士经济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具体了解经济区的投资环境,表示将尽快研究来埃投资的具体方案。
2005年5月5日,中纺机无纺布项目购地合同正式签署。
2005年6月8日—9日,商务部西亚非洲司钟曼英副司长带领工作组访问埃及,与埃投资和自由区总局副主席、埃贸工部贸易代表处亚洲司司长、埃中合营公司董事长等就经济区合作交换了意见。
2005年7月4日,中纺机无纺布项目正式奠基。商务部魏建国副部长率领中国政府经贸代表团,出席了在埃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3号地块举行的中纺机无纺布项目奠基仪式,中国驻埃及使馆罗小光临时代办、经商处崔明谟公参、中国驻亚历山大总领馆詹京宝总领事陪同出席。埃投资部长穆希丁、国际合作部长纳加、苏伊士省省长赛夫丁以及埃外交部、贸工部、投资局、经济区管理机构等部门官员应邀出席了奠基仪式。魏建国副部长、罗小光代办、中纺机集团刘海涛副总经理、以及埃及投资部穆希丁部长、国际合作部纳加部长、苏伊士省赛夫丁省长均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盛赞中埃友谊,展望了合作前景。有近200人参加了活动,中埃各主流媒体均派出记者进行了现场报道。魏副部长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
2005年8月15日,天津市政府只升华副市长率政府经贸代表团考察埃苏伊士经济区,并召开现场办公会。只副市长对已入驻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逐一进行落实;对即将来经济区投资的项目,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出时间表。
2005年8月20日—27日,周海斐顾问率考察组遵照商务部领导的指示,对埃及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政策调研。
2005年10月19日埃及投资部长召集会议落实埃总理9月13日决定:(1)政府向经济区南部地区3号、4号区块的开发商收回20平方公里土地,作为苏伊士经济区的先期开发地块。(2)组建苏伊士经济区开发建设总公司,经济区机构代表政府占股51%,3号、4号区块开发商及其它投资商占股49%。该公司负责20平方公里土地的开发及招商工作。(3)在3号、4号区块中,已购买土地并已建设项目的业主和已购买土地尚未建设项目的业主,均可选择将土地出售给国家并按照83号法经营,或仍按8号法经营;对于开发商已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且尚未出售的土地,开发商可选择出售给国家或自主经营。(4)对回收的土地,政府将以经济区开发建设总公司股份的形式给予补偿。
埃政府开始与3号、4号区块的开发商各股东就20平方公里土地的回收事宜进行协商。
2005年11月29日,埃中合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将拥有的全部土地交还特区管理机构,加入特区开发建设总公司。
2006年1月16日,特区机构主席夏拉维致函埃中合营公司董事长,请埃中合营公司做好资产清点工作,同时请合营公司确定时间,以便组成由合营公司、特区机构、苏伊士省以及武装部队测量局代表组成的联合委员会,对合营公司准备移交给特区的土地进行现场查勘和测量,以便最后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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