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北非地区是石油和天然气(属传统化石能源)的重要产地,石油储量占世界已探明储量的一半以上,天热气储量占全球已探明储量的三分之以上。长期以来,中东北非地区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与油气资源的开采利用紧密相关,油气资源对区域国家政治和社会发展也有着深刻的影响。然而自2014年来,此前在地区能源比例中几乎微不足道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逐渐被地区主要国家提上发展日程。经过两年多的政策调整和商业谈判,地区主要国家一些规模可观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开始步入实施阶段,并逐渐进入快行道。预计在建成投产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将对中东北非地区的能源生产、消费和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较大塑造作用,成为推动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并形成较强辐射力,搭建区域内以及跨区域合作的新领域和新平台。
一、中东北非地区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发展的条件
(一)地区可再生能源蕴藏丰富,分布较为均衡,可持续性强。
就太阳能而言,中东北非地区国家大多处于温带、亚热带区域,日照充分。太阳总辐射(GHI)在沿海地区可达1600kWh/平方米/年,在内陆沙漠地区可达2600kWh/平方米/年。直接辐射(DNI)在沿海地区可达1800kWh/平方米/年.在内陆沙漠地区可达2800kWh/平方米/年。中东北非地区被认为是最适合发展太阳能的地区。此外地区一些国家如摩洛哥、埃及、土耳其以及海湾地区国家的风能条件也良好。总体而言,中东北非地区具有发展以太阳能和风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的得天独厚的条件。可再生能源的生命周期成本低于欧洲和北美。与传统石化能源分布不均衡不同,这一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分布更为均衡,各国都具有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良好条件。可再生能源在一国之内分布也较为均衡,这为平衡区域经济提供较好条件。同时,这一地区很多土地为荒漠半荒漠土地,项目用地供应状况良好,成本相对低廉,如近期埃及对其南方投资项目提供优惠的政策也相继出台。
(二)地区各国国内能源需求激增,传统能源现实成本和机会成本持续走高,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更加具有经济效益。
21世纪以来随着地区主要国家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速,加之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民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中东北非地区能源消费急剧增加。2015年中东北非地区人口占世界人口的7.4%,至2040年人口将增至2.13亿。从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前10年,海湾地区国家(包括海合会国家及伊朗、伊拉克等国)能源消费增加5倍。作为世界排名第20位的经济体,沙特在短短几年就成为世界第5大石油消费国,其每年5-8月用于发电的石油消耗量约为70万桶/日(bpd)。2010年沙特日能源消费量相当于350万桶原油。沙特阿美石油公司首席执行官Khaled Al-Falih称,如果不加以限制,2030年沙特国内能源日消费量将增至相当于820万桶石油,为2012年沙特石油出口的三分之二。经济合作与发展(OECD)报告称,中东北非地区能源需求呈持续扩大势头,仅2010至2030年间,这一地区国内能源需求年增长率约为3%,电力需求年增长率为6%。
2010年传统化石能源在中东北非国家能源构成中仍占98%的比例。受油气资源分布不均影响,这一地区传统能源进口国(NICs)如约旦、黎巴嫩、摩洛哥等对外国石油的高度依赖,依赖度超过90%,不得不为高油价而承受巨大的财政压力。如约旦96%的初级能源需求来自进口,2010年起能源进口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0%,而这笔支出中只有很少部分可在石油产品销售中得到补偿。对于传统能源出口国(NECs)来说,能源,尤其是石油的生产在一定程度上需满足国内消费,但由于国内消费价格与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存在差异,形成巨额机会成本。2014年沙特能源产量的65%用于出口,卡塔尔、科威特等国的出口约占产量的80%,伊拉克约占70%。如果不改变能源结构,随着国内需求不断增长,其用于出口的能源比例将会有所下降。
发展可再生能源不但可为能源进口国节省大量能源进口支出,还可为能源出口国增加能源出口总量,获得更多收入。
中东北非地区国家传统化石能源消费增加,也造成当地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以应对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也成为地区国家政府和社会的重要考量。
(三)地区“倒逼式”改革不断推进,传统能源、电力定价机制受到冲击,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出现良好机遇。
长期以来,无论是能源输出国还是能源进口国,作为社会福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低能源和电力消费价格是中东北非地区各国政治社会的重要稳定剂,也是维持工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因素,地区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均与此休戚相关。以高额补贴为支撑、国内能源电力消费价格远远低于能源电力生产成本价格的传统定价机制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起到抑制作用。2008年科威特平均居民用电价格不到1美分/千瓦时(kWh),为全世界最低价格。其他海合会(GCC)以及伊拉克、叙利亚、也门等国家电价也低于2.5美分/千瓦时,仅为欧洲和北美国家电价的四分之一。而同年太阳能发电平准化成本(LCOE)为11-48美分/千瓦时(较大规模太阳能发电项目)或13.8美分/千瓦时(房顶光板安装项目),陆地风能成本为6-14美分/千瓦时,远远超出大多数中东北非国家的电价。
在此情况下,只有个别电价较高国家如摩洛哥才有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强烈愿望。尽管其电价水平也因有补贴因素低于实际电力生产水平,摩洛哥电价与欧洲国家电力水平接近(居民用电价格为11美分/千瓦时、商业用电价格为35美分/千瓦时,工业用电133美分/千瓦时)。而对于其他国家,发展新能源的意愿十分薄弱。如2012年沙特居民用电价格为1.3美分/千瓦时,商业用电为为3.6美分/千瓦时,远远低于生产成本。沙特阿拉伯新能源研究机构K.A.CARE认为,按此成本计算,无论是可再生能源核能等新能源在电力生产成本上都不具优势。这也是为何阿拉伯国家早在2007年便签署发展新能源的《大马士革宣言》并此后都制定相应发展目标,但迟迟未能落实的重要原因。2012年摩洛哥可再生能源已达18.9亿美元,而沙特阿拉伯的投资仅为1亿美元。
2011年中东地区陷入持续动荡,波及多数国家。动荡的局势虽在进一步延缓了该地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但也为其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这主要表现在“倒逼式”改革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带来更大机遇。除伊拉克、叙利亚、利比亚和也门因持续陷入动荡和战乱之外,地区其他国家也因动荡波及以及国际油价下跌等因素影响,政府财政状况不断恶化,即使是地区财力雄厚的海湾国家因长期卷入包括也门冲突在内的地区冲突,也使得政府财政状况不断恶化。受局势变化影响,为改善经济状况,缓解政府财政压力,该地区保持基本稳定的一些国家开始迈出经济改革步伐,开始着手对扭曲多年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籍此释放经济活力。而以进行结构性调整、降低能源补贴,恢复市场活力为主要目的的能源改革成为此轮改革的关键内容。
埃及和沙特阿拉伯成为这一时期受“倒逼式”改革推动而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的亮点国家。埃及2011年以来陷入动荡,经济发展迟滞,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计划被束之高阁。2014年中期塞西出任总统后,埃及局势渐趋稳定,经济建设提上日程。埃政府在恢复传统能源和电力发展的同时,开始注重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提高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埃提出到2020年左右,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达到能源比例22%。埃在提出加大发展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力度同时,逐步进行能源和电力价格改革,提升能源电力市场价格,缩小市场价格与生产成本价格的差距,减少政府补贴。埃在2016年成功获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后,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意愿更为强烈,计划凭借传统能源(祖哈尔等气田的发现与投产)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优势,将埃及建成区域性的能源与电力生产和交易中心,使之成为实现经济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
沙特近些年来因国际油价下跌以及直接卷入也门冲突陷入财政危机。2016年沙特政府25年来首次向国际银行联合体借款100亿美元,并在主权债券市场上销售175亿美元债券。为振兴经济,沙特政府在2016年提出了以发展非石油工业、增加私营部门经济贡献率为核心的“2030发展愿景”,将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提上日程。2017年4月沙特方面提出计划在未来6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其电力生产的10%,在2030年完成30个太阳能和风能项目建设。2023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达到9.5千兆瓦(GW),投资规模为300亿美元至500亿美元。沙特Al-Jouf省的Sakaka成为太阳能项目发展区,西北部的Midyan为风力发电的项目的发展区。沙特国有石油公司阿美石油(Aramco)成立风能和太阳能项目开发部。相关人士认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可为沙特节省相当于1800万桶石油的能源。沙特近期宣布将在2018年大幅上调电价并再次提高国内油价。居民用电涨幅高达260%,石油价格涨幅为80%,计划在2025年与国际水平接轨,这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良好机遇。
作为区域大国,沙特和埃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发展上的计划和举措以及为此采取的相应改革措施具有风向标的意义,表明中东北非地区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柔性条件逐渐成熟,相关机制也逐步完备起来。
在中东北非地区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得到相应改善的同时,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成本价格也在不断下降。根据国际新能源署(IRENA)计算,较大规模光伏发电的本国安装(local installed)单位成本从2008年的7美分特降至2015年中期的1.5美分。当时建造10兆瓦发电厂的成本,现可在阿联酋建46兆瓦的电站。中东北非地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较早的国家摩洛哥和阿联酋政府招标项目上都出现了最低价。2016年阿联酋DEWA三期太阳能项目报价为2.99美分/千瓦小时,某亚洲公司为阿布扎比ADWEA Sweihan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报价为2.42美分/千瓦时,项目扩展部分报价为2.30美分2.42美分/千瓦时。2017年10月3日,阿布扎比未来能源公司(MASDAR)联合法国EDF Energies Nouvelles在沙特Sakaka300兆瓦光伏项目竞标中报出1.79美分/千瓦时的25年长期合同电价。然而2017年11月27日,墨西哥能源部2.3吉瓦光伏项目采购招标中,意大利ENEL绿色电力公司更是报出1.77美分/千万时的惊人报价,最次刷新纪录。2017年10月埃及电力控股公司与丰田-Orascom-法国GD组成联合体签署电力购买合同中,电价为3.8美分/千瓦时。同样,根据综合评估认为,尽管核电站建设成本是传统电站建设的5倍,但是综合运营成本、原材料成本和使用寿命等因素分析,核电站发电成本低于传统电站。
总体而言,中东北非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方面迎来较大机遇期。区域大多国家对能源发展战略做出较大调整,加快项目落实。2014年以前,摩洛哥和阿联酋是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较好的国家,2017年埃及、沙特阿拉伯、约旦和阿尔及利亚等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均呈良好势头,大有后来居上之势。根据中东太阳能工业协会(MESIA)统计,中东北非地区2015年太阳能项目投资从2010年的约1.6亿美元增至35亿美元。埃及2016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投资为7.45亿美元,大大超出2015年水平。2014年中东北非地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总计为21Mtoe(土耳其占21%,叙利亚占17%,摩洛哥占14%,埃及占8%,巴勒斯坦占8%,突尼斯占7%)。地区总安装能力约为11吉瓦(GW),其中风能(7.5吉瓦)、太阳能光伏发电(1.7吉瓦)、地热(775兆瓦)、沼气和废品发电(650兆瓦),聚光太阳能热发电(CSP,347兆瓦)。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到2021年中东北非地区可再生能源生产能力将会增长78%。而根据目前各国公布的计划,到2030年中东北非地区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不含水力发电)总发电能力将超过192吉瓦,为当前水平的17倍,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所占比例将在42%以上,风能约占35%,太阳能CSP约占19%,沼气混合垃圾发电占3%,地热 1%左右。
2017年埃及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建设中取得夺目的成绩。2017年埃落实250兆瓦风能发电项目,加快推进阿斯旺本班(Benban)地区太阳能发电园区建设。2017年12月11日,历时两年多的谈判和前期筹备,埃与俄罗斯方面签署发电能力为4800兆瓦的塔巴核电站一期项目建设协议。在彭博社2017年Climatescope年度报告中,埃及在71个参评国家中排名上升至第19位,比此前提升23位,是自2016年以来在清洁能源使用上取得第二大进步的国家。埃及与约旦排名进入前20位。
二、发展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将对地区经济产生重要影响
中东北非地区可再生能源与的发展前景广阔,有望成为推动地区经济结构优化、协调区域发展和扩大产业结构和增加产能的新动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促进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改善投资环境。
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发展与国家公共事业休戚相关。长期以来中东北非地区能源电力的生产和供应大多以政府为主导,造成生产成本增加,生产效率低下等诸多弊端。私营部门的参与对于提高公共产品生产效率和活力有着重要意义。由于各国规划项目多,加之可再生能源项目与新能源项目投资巨大,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均难以独自承担,必须由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密切合作才能完成。国际商业研究机构Meed的报告称,目前包括北非地区在内的中东地区处于设计和研究阶段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总计达670亿瓦特,需要投资超过2000亿美元。这需要三方合作才能实现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规划。政府根据上网电价(feed-in tariff)机制,向企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按议定价格收购电力,以此来保障企业的基本利润。企业在获得金融机构支持后进行建设生产和运营。由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大多初始投资规模较大,为降低成本和进行产业引导,政府有必要出面动员一些国际金融机构为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条件,以增加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在吸引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本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必须改变相应法律和法规,降低官僚主义等对项目进展的负面影响。私营企业在获得必要支持之后,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的积极性会大为提高。在沙特,至少有27家国内外企业跟踪关注其太阳能发电项目,24家企业关注其风力发电项目。法国的EDF Energies Nouvelles,、日本Marubeni 公司和Mitsui公司以及沙特Acwa 电力公司均有资格竞标沙特Al-Jouf省Sakaka300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此外,阿布扎比未来能源公司(Masdar)、美国通用电气、日本Marubeni 公司和Mitsui公司,JGC公司等多家公司也有资格参与该国西北部Midyan4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某些与这一地区有着长期合作关系的跨国能源企业,如意大利埃尼公司等也纷纷表示参与地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开发。
(二)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可在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在调整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缓解贫富差距中发挥作用。
发展不平衡是中东北非地区长期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传统能源主要输出国拥有巨额财富,而传统能源相对匮乏的国家财政状况一直堪忧。而在一国之内,传统产业分布也极为不均衡,大多集中在自然条件和交通状况较好的区域,一些内地偏远地区发展极为落后。可再生能源在中东北非地区整体分布比较均衡,甚至某些传统产业发展滞后的地区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方面还具有较大优势。凭借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推动,政府可将资金、技术引向相对欠发展地区,利用其发展优势(包括低廉的土地价格),推动对相对落后区域的开发,以此平衡地区经济。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招标时,各国政府还大多强调项目本国成分所占比例,因此增加项目对当地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如埃及塔巴核电站一期项目中埃本国成分将占到30%。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与运营可带动当地就业,对于缓解就业压力、缓解贫富差距发挥良好作用。据估算,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平均每年可为该地区创造28万个直接就业机会,到2030年可超过43万个,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创造就业岗位占41%,风能创造28%,太阳能CSP创造22%。这对于这一地区长期以来受失业困扰的国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可降低传统能源消耗,节省能源开支、降低生产成本,可将传统能源作为原材料投入相关产业,增加产出。
就整个地区而言,油气资源生产与利用长期处于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一方面地区工业发展大多属于能源密集型产业,制造业能耗明显偏高。一些产品价值能耗甚至高达70-80%,而其他国家同类产品价值能耗为15-20%;另一方面,一些主要石油生产国凭借其巨额油气收入及资源储备,为促进经济多元化发展,提高工业发展规模和水平,重点发展油气下游产业,如石油冶炼、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化肥和钢铁生产等。油气不但是主要燃料,也是这些行业重要原材料,对相关产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地位。以石化工业为例,2016年海湾地区石化工业增长3.7%(增速超过北美和西欧),达1.5亿吨。其中沙特产能达9910万吨,占66%。还有价值130亿美元石化项目投入建设,产业呈扩张态势。同样在油气资源相对不足的埃及,石化行业对经济也有着重要影响。埃化工行业对国内生产总值贡献达3%,对工业产值贡献达12%。埃化工领域总投资达360亿美元,2016年化工产品出口达33亿美元。2017年初埃及石化总公司宣布计划投资50亿美元开发4个石化项目,埃石化产业同样处于扩张期。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可以节省大量油气资源,这些油气资源作为原材料投入相关产业可大大增加产出,扩大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额和竞争力。有分析预测,2017至2030年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每年能源节省量为90 Mtoe(百万吨油当量),累计可达1120 Mtoe。
(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可为区域合作搭建新平台。
中东北非地区位于三大洲交汇地带,区域合作对于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些年来,由于地区局势动荡造成的溢出效应加大,各国对中东北非地区发展也表示极大的关注,维持中东北非地区的政治经济稳定具有一定迫切性。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为中东北非国家与西方国家、机构及某些新兴国家之间在原有合作领域的基础上又搭建新平台。西方国家和一些新兴国家对中东北非国家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都给予较大重视,中东北非国家也藉此改善或强化与这些国家的关系。
这种合作不仅表现在企业和金融机构对项目的参与上,也表现在市场的开放上。中东北非地区国家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大多希望将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的剩余产出销往欧洲国家,因此来改善本国经济状况。如阿尔及利亚在2015年通过《可再生能源与能效发展计划2015-2030》,提出到2030将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提高至22000兆瓦(是目前天然气消耗量的8倍),其中12000兆瓦用于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其余用于出口,每年可节省大量天然气。摩洛哥、突尼斯等国也有将剩余电力出口欧洲邻国计划。埃及则计划凭借传统化石能源产量增加(祖哈尔等气田相继投产)以及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的陆续投产,加快其作为区域性能源电力传输和交易中心的建设。
此外,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的发展是以中东北非国家自身经济改革为前提和基础,西方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借机加大对中东北非国家经济政策和经济结构塑造力和影响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机构提供的优惠贷款对于推进埃改革发挥至关重要作用,其后国际金融公司、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机构牵头,与一些国家的金融机构组成联合体,向埃在南部阿斯旺本班建设的太阳能园区提供金融支持。日本Bank for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JBIC)与其他金融机构如 SMBC 和Societe General合作对埃首个BOO(build-own-operation)模式建设风力发电项目提供2.5亿美元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由日本丰田公司、埃及Orascom公司以及法国GD 组成的联合体具体实施。2017年3月欧盟称将向阿尔及利亚提供4000万欧元(4270万美元)财政援助,用以帮助阿进行能源和经济结构改革。
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领域,中东北非国家与西方国家和部分新兴国家在资金、技术和市场领域的合作将具有一定长期性和战略性。中东北非地区良好的可再生资源状况和广阔的市场前景为合作提供了现实的基础,而利用西方国家和新兴国家以及国际机构的资金、技术、市场也是中东北非国家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作为本国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必由之路。